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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警企联手打击涉铁违法行为


     2021年7月15日上午9时朱桥保养工区巡检线路时发现K420+30米处路基被破坏,铁路线路两侧边坡严重损毁,破坏了铁路线路的稳固性,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区工长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和烟台市公安局大莱龙铁路分局,接到报告后公司和大莱龙铁路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和调查工作,线路及时得到修复。大莱龙铁路分局迅速锁定嫌疑人。

     经查明,此处路基被损毁系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水南村村民张某珠所为。张某珠于2021年7月14日8时许在大莱龙铁路K420+30米处北侧路基用铲车拖拽砼轨枕,致使此处铁路路基边坡被损毁。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条“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禁止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之规定。

     经询问,张某珠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张某珠行政拘留的处罚.本次行动有效维护了铁路沿线的安全秩序,也对其他类似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同时本次行动中,公司有效处置,高度配合,公安雷霆出击,严厉打击。警企亲密合作完成调查任务,深度阐释了警企联合,警企联动的重要意义,为涉铁路外安全治理树立了典范样本。为今后路外环境安全常态化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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